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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5-07   浏览次数:51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指导意见》(水监督[2018]323号)规定:“要针对本单位风险可能引发的事故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应急措施,对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要实现“一源一案”。为保障监测管控投入,确保所需人员、经费与设施设备满足需要”。

1.1 淹溺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1.1 事故风险分析

本工程项目涉及临水作业。作业过程中发生人员坠江淹溺事故可能性较大。

1.1.2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充分利用现场救助资源,迅速、果断、自救、互救的原则;溺水时间长、体质弱的先营救的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见综合应急预案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

3)淹溺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1.1.3 淹溺事故的预防措施

1)临水时风力等级超过六级时停止作业。

2)临边、临水作业区设置安全网(平网、立网)围蔽,孔洞用木板盖上,无围蔽措施处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3)临水作业点放置一定数量的救生圈。

1.1.4 报告制度与应急处置

1.1.4.1 报告制度:见综合应急预案信息报告。

1.1.4.2 现场应急处置

1)施救人员救护措施

1)发现溺水者后应尽快将其救出水面,但施救者如不懂得水中施救和不了解现场水情不可轻易下水,可充分利用现场器材如绳、竿、救生圈等救人。

2)将伤员救出水面后应立即清除其口、鼻腔内的水、泥及污物用手帕裹着手指将伤员舌头拉出口外,解开衣扣、领口以保持呼吸道通畅,然后抱起伤员的腰腹部使其背朝上、头下垂进行倒水。或急救者取半跪位将伤员的腹部放在急救者腿上使其头部下垂并用手平压背部进行倒水。如果溺水者心跳呼吸停止,应立即行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复苏,尤其在心跳停止后4分钟内实施最为关键。具体方法是溺水者仰卧在平实的地面上,救护者的右手掌放在溺水者两乳头与胸骨连线的正中,另一手掌重叠放于手背上,肘关节伸直,垂直向下平稳而有规律地按压,深度为4~5厘米。按压至最低点时应稍有停顿,按压频率为100次分。用食、中两指或两拇指重叠下压,儿童可用一手掌根按压深度为胸腔的13~12,频率为100次分。下压时用力要恰当,以防骨折,以能摸到大动脉的搏动为有效。一般以心脏按压、口对口呼吸,单人按30:2,双人按15:2比例进行。当溺水者心跳、呼吸恢复后可用干毛巾摩擦全身,自四肢、躯干向心脏方向摩擦以促进血液循环。在进行现场急救的同时要迅速打120就近送医院救治。

1.1.4.3 注意事项:

1)影响溺水者存活而不留永久性损害的主要因素是浸溺的时间、水的温度、溺水者的年龄(儿童的潜水反射活跃)和复苏的速度、迅速纠正低氧血症和酸中毒(因换气功能不全所致)对能否救活溺水者比纠正电解质失衡更具重要性;目的是防止低氧所致的肺水肿和脑水肿。

2)若溺水发生于非常冷的水中,溺水者可能体温过低、由于哺乳动物的潜水反射和低体温相关的代谢需要降低,即使溺水时间≥1小时,仍应采取积极的复苏措施,特别是儿童、基础生命的支持和迅速纠正体温过低十分重要,因为体温过低的心脏对复苏措施的反应较差。

3)若溺水者是窒息,应立即开始口对口呼吸,若必要在水中即可开始、若心跳和颈动脉搏动不能测到,也可进行胸外心脏按压,然后立即给予心脏生命支持,包括气管插管、尽快用机械性人工呼吸以增加吸入氧的浓度,为纠正对足够通气和氧化仍不起反应的心律紊乱,有必要用电去颤和或心脏逆转。

4)若溺水者潜入水中,应怀疑颈部受伤、应将溺水者颈部维持在中性位置,不要曲或伸、可用下颌伸挺的办法来复苏呼吸,而不要抬高头部或下颌,企图从肺部引流出淡水是浪费时间,因为淡水是低渗性的,可很快进入循环、海水则是高渗性的,可使血浆进入到肺部,故引流不妨一试;病人取垂头仰卧位是有帮助的,所有溺水者必须及时住院,在运送过程中不论病人的情况如何,都不应间断复苏,因为在溺水数小时后,可发生肺损害和低氧症、因此神志清醒并不一定表明病人已恢复。

5)溺水者呼吸、心跳短期恢复后可能再次停止,所以千万不要放弃人工呼吸,应一直坚持到专业救护人员到来。

6)注意为溺水者保暖。


1.2 触电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2.1 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本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多,用电设备随工程进度移动频繁,施工面积广,且作业区域导电材料多、临水,触电事故发生几率高,影响范围广,安全用电是安全工作的一大重点。

1.2.2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动作迅速、方法正确的基本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见生产安全事故综合预案第二部分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3)触电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1.2.3 触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1)施工现场焊机等机电设备必须配备防雨罩,现场电缆不许直接铺设在有车来往碾压的地面上。

2)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3)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4)根据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

5)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6)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7)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围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8)采取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连接,以防触电的危险。

9)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取TN-S的三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施工区域不能同时存在TN-S两个供电系统。

10)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设备做保护接地。

11)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

12)所有电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13)电动设备和机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14)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

1.2.4 报告制度与现场应急处置

1)报告制度:见综合预案信息报告和处理

2)触电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①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②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③救护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④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⑤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拢跳跃地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认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1.2.5 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1)在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2)严禁救护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

3)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它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4)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5)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6)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7)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8)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实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

9)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方法如下:

1、通畅气道

①清除口中异物。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如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入。

②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操作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

③口对口(鼻)人工呼吸。使触电者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触电者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通畅。救护人员一手将触电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触电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着触电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触电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④胸外心脏按压。将触电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触电者一侧,面对触电者,将右手掌置于触电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触电者头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若触电者同时伴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1.3 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3.1 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本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高处作业,现场高处作业在无法采取围蔽、护栏等措施,有时作业风险比较高,极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3.2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有效组织现场资源,抢救方式正确、及时联系外部救助。

2)组织机构及职责:见生产安全事故综合预案第二部分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3)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1.4.3 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

1)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知识教育,使他们在操作时熟悉使用工具和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2)针对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强监督落实。

3)凡身体不适合(如高血压、癫痫病等禁忌症)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参与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

4)高空作业要穿工作鞋,严禁穿硬塑料底鞋、高跟鞋。

5)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不得攀爬脚手架,以免失足坠落。

6)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固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7)基坑周边、临空周边、预留洞口等,必须有安全警示并设置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安全网。

8)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确保使用安全。

1.3.4 报告制度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报告制度:见综合预案信息报告和处理

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①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②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③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湛江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④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⑤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⑥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采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⑦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的包扎。


⑧加压包扎法:用纱布、棉花等做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⑨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⑩采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就近的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1.4坍塌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4.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4.1.1 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本预案坍塌安全事故主要分两类,一指基坑、边坡及地质条件不佳的开挖边坡因受力条件变化、地表水和地下水波动、风化、防护措施不牢靠、未按技术方案开挖等原因导致边坡土体或建筑物坍塌;二指浇筑混凝土时或前后发生的支模架坍塌事故。此类事故极易发生群死群伤,带来严重社会影响。

1.4.1.2 防范措施

1)深基坑开挖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2)按施工技术方案做好开挖区的降水,保障开挖安全。

3)按施工技术方案做好沉降、位移观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置。

4)按施工技术方案做好边坡支护和基坑围护,开挖时应分层从上到下。

5)基坑边坡应避免堆土、堆放大量材料等,防止增加荷载后引发失稳。

6)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应有专项施工方案,经批准后实施。施工时严格按方案作业,混凝土浇筑工序前应完成脚手架和模板支撑验收,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变形、位移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置。

7)模板搭设、钢筋绑扎等工序施工时,应避免大量材料集中荷载堆放。

1.4.1.3 组织机构及职责:见综合预案项目部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机构

1.4.2 处置程序

1.4.2.1 信息报告程序

1)信息上报

发生险情后,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通知相关人员到现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做好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区域等隔离措施,同时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将现场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报后确认符合应急预案启动条件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记录报告时间、报告人姓名、双方主要交流内容。

2)现场报警方式

电话报警:现场第一时间向项目负责人报告;警报器、喊话器报警、人员喊话等手段告知现场人员撤离事故区域;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为现场值班电话、发现人手机,外部救援电话为119,人员受伤急救电话120。

3)报警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名称,事故现场项目负责人姓名;事故险情发展事态、控制情况,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分析;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外部求援方式

内部应急预案启动的同时,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确定是否启动外部应急报警系统,向已经确定的上级单位、外部单位、社会公共救援机构求援。

1.4.2.2 响应程序

1)响应分级

根据引起的事故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救援难度、影响范围和各级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四级:

1)Ⅳ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Ⅲ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Ⅱ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

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I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

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其它的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2)应急指挥

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供的有关现场情况,人员情况,应急救援资源配置情况,立即分析确定报警级别,指挥协调应急行动。根据现场应急控制情况,确定升高或降低警报级别,决定请求外部援助和应急撤离。

3)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队伍接到现场指挥部指令,立即到达事故现场,首先切断事故现场电源,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将事故人员迅速送医,接到现场指挥部总指挥下达的撤离命令时,立即撤离现场。

4)资源调配

资源调配包括人力资源响应和物资资源响应,应急措施启动后,后勤医疗保障组根据现场指挥部的部署,有效组织周边及其他资源,及时进行应急救援。

5)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过程中,按照现场指挥部的部署,各应急小组按照预案的分工,及时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隔离、疏散场区外居民撤出危险地带,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工作并尽快转移至医疗机构就医。

1.4.3 应急措施

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单位应急救援小组的领导下,由事故单位医疗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尽快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在组织现场救护时,应及时疏通事故现场通道,保证救援人员及车辆行驶道路畅通。必要时请当地政府的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1.4.4 处置措施

应急处置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遇险人员和救援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坚持灾区救援时先伤者后死者的原则;坚持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

1)迅速了解事故并判断事故性质:A、有无人员被埋;B、坍塌有无继续扩大的趋势;C、坍塌对周边建筑物有无危害。根据情况分析立即制定救援措施和排险方案。

2)对于无人员伤亡和对建筑物无影响的坍塌,救援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坍塌进一步发生。救援领导小组应会同有关技术人员制定出预防措施和排险措施并组织立即实施。

3)若因坍塌造成人员伤亡,应同时采取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方面立即扒土,抢救伤员并密切注意伤员情况,防止二次受伤;另一方面对伤员上部土体,应及时临时采取支撑。必须对有继续坍塌危险的部位采取清除、支撑或开挖等措施排除危险,防止因二次坍塌伤及抢救者或加重事故后果,然后采用人工加机械作业相结合的方法清除埋压物,救出被埋人员。

 

 

 

1.5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

1.5.1预案总则

1.5.1.1编制目的

为提高项目部保障施工生产安全和处置防汛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规范超标准洪水灾害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项目部生产经营工作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5.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主要编制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6)《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7)《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

8)《防洪标准》GB 50201—2014;

9)《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 303—2017;

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导流设计规范》SL 623—2013;

14)《水利水电工程围堰设计规范》SL 645—2013;

15)公司《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16)项目部《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1.5.1.3适用范围

本方案在施工期发生超出度汛方案洪水标准时启用,适用于施工超标准洪水引起的灾害事件的防御。

1.5.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在防洪应急中,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的要求,做好工程建设期的防洪防汛工作。

1.5.1.5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是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的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可与项目部《综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使用。

1.5.1.6风险分析

本工程所在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温暖湿润,四季分明,春寒、夏热、秋旱、冬冷,年内温差较大。夏季长,气候温和,雨量丰沛,产流量大,湿度高,日照时间长,蒸发量大,且台风频繁,工程建设中面临的超标准洪水威胁主要来自于暴雨:汛期在工程区域突降暴雨,可能造成积水、洪涝,山体滑坡,形成泥石流,冲毁交通道路,外水倒灌进入洞室引起内涝, 冲毁建筑物,更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等;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因基础受淹、浸泡引发下沉、变形、倒塌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事故;宿舍、食堂、仓库、围墙、配电室等临时设施受雨水浸泡而遭受破坏或者倒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排水不畅或风暴潮引起员工宿舍被淹没;配电设施受潮、受淹造成短路、触电等灾害。

1.5.1.7超标准洪水度汛措施

当施工期内,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根据监理人的指示,采取应急措施,进行防汛防灾的抢救工作。

1)配备一定数量的抽水机、污水泵、挖掘机、运输机械等抽排清淤设备,以保证在汛后能迅速排干基坑内积水、完成清淤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施工。

2)汛期准备足够的抢险物资、防汛器材设备和劳动力配置等,做好防洪防汛预案,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的应急度汛措施,做好度汛演习。

3)迅速组织实施《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部署项目部防洪防汛救灾准备工作并及时向监理、业主及深圳政府相关部门报告汛情、灾情和防洪防汛救灾情况,请示防洪防汛救灾有关问题。

4)将汛情预报通告全项目部员工,动员全体员工做好防洪防汛救灾准备,组织人员、部分设备和材料疏散或转移,重点安排人员往地势高的地方撤离。已开挖的基坑等低洼部位不允许留有设备及人员。

1.5.2组织机构及职责

1.5.2.1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图见1.5.2.1。

2.1应急救援体系图

1.5.2.2指挥机构及职责

1.5.2.2.1应急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部汛期超标准洪水来临时的应急组织、协调、指挥、处置等工作。

 长:黄海华

副组长:肖岱

 员:彭军、锦、陈莹、朱庆国、李平及各工区其他负责人。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

1.5.2.2.2工作职责

1)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发生或评估预测为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

2)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和解除应急状态;

3)协调、紧急调集抢险救援人员、物资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等;

4)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5)组织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2)通信联络组职责

1)通信联络组接到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的指令后,立即通知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确保事故处理外线畅通,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处理事故所用电话迅速、准确无误。

2)与内部、外部救援力量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传达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指令。

3)抢救抢险组职责

1)负责对紧急突发事件控制、处理,迅速确定应急抢救方案并组织实施。

2)在紧急情况下对人员进行救护和物资抢救,对损坏的设备、设施进行抢修。

3)负责将受伤人员营救到安全地带,并进行现场急救。

4)及时与就近的医院联系并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4)后勤保障组职责

1)负责组织抢险所需物资、设备、资金等的输送。

2)负责车辆的调配与协调管理。

5)治安疏导组职责

1)指挥非现场救援人员按逃生路线迅速撤离到指定的紧急集合点。

2)引导和指挥应急救援车辆进入事故现场。

3)负责危险地带内外隔离、维护现场应急通道畅通。

4)维护事故现场秩序,避免骚乱。

6)善后调查组职责

1)事故有关资料的收集。

2)负责紧急事件结束以后的善后以及调查分析工作。

3)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提供资料。

4)对应急救援实施的全过程认真进行总结,分析预案的不足和缺陷并加以完善,为今后预案的建立、制定应急计划提供依据。

7)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负责掌握突发事件状况。

2)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行动,推动各应急救援小组工作的发挥。

3)决定与宣布启动和解除紧急状态。

4)决定是否联络外部应急组织、机构。

8)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1)协助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履行职责。

2)组长因事务不在单位时,经授权后履行组长职责。

9)各应急小组组长职责

1)组织各自小组成员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要求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2)接到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本小组尽快赶往紧急突发事件现场实施救援。

3)负责指挥本小组的救援工作。

4)随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报告本小组所负责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

5)与各小组之间做好相互间的协调工作。

6)应急救援前后,负责集合和清点本小组人员。

1.5.3预防、预警机制

1.5.3.1预防

1)建立超标准洪水应急组织机构,负责筹划组织实施整个工程的预防超标准洪水事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暴雨季节应提前做好防暴雨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和相应的物资准备,随时注意气象预报,及时为超标准洪水应急机构提供决策信息,超标准洪水来临前由项目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严格制定防汛值班与防汛报告制度;

4)充分准备防汛器材和各种材料,对防汛物资尽早购置,对抢险所需的各种规格的块石、石渣、尼龙砂袋等物资必须尽早备足;

5)洪汛来临前5小时,施工临时用电除保证生活照明外,其余供电一律切断电源;

6)在建工程作业面上的各种材料应堆放、绑扎固定,以防止被风吹落伤人;

7)项目部须对外架、模板、临电、临时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按“三定一落实”原则进行整改。

8)风洪汛来临之前,各应急小组要做好防洪、防汛的准备:易被风吹走的物资要收拢固定;活动板房、机械设备防护棚等要加固;施工现场电源要切断,备用照明设备要准备好;基坑内不能停放设备物资,并做好抽排水措施。

9)对员工宿舍要进行加固,确保安全,对可能造成吹倒或吹翻工棚顶部的宿舍,要提前安排员工到其它安全可靠场所;  

10)各种施工机械,要采取加固措施。

11)汛期前,项目部认真检查配备的度汛物资及设备,确保救护设备的有效性,并进行适当的补充。

1.5.3.2预警

1)应急办应做好与业主的联系沟通,实时收集可能发生洪汛的相关预警信息,收集新闻媒体发布的风汛信息。响应业主提供的应急预案。

2)对预警信息及时进行接收、传递。

3)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办应将接收或收集到的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到公告栏,或者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发布。

各应急工作小组接到预警信息时,要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4)预警行动

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失。

5)险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一旦发现台风、暴雨造成的险情,都有义务和责任向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报告。

1.5.4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是: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强化纪律、依法防洪,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1.5.4.1雨情分类:

日降雨量:24小时降雨量

小雨:指日降雨量小雨10mm;

中雨:指日降雨量10~24.9mm;

大雨:指日降雨量24~49.9mm;

暴雨:指日降雨量50~99.9mm;

大暴雨:指日降雨量100~199.9mm;

特大暴雨:指日降雨量大于200mm。

1.5.4.2接警与处理

1.5.4.2.1接警

应急办接到报警后,应详细了解以下信息:

1)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初步掌握情况。

2)初步判断的事件原因、性质、范围、严重程度。

3)受伤、受困人员情况、人数等。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根据警情作出响应级别判断,发出应急通知,并及时将险情情况汇报应急工作小组有关人员。

1.5.4.2.2应急集合

接到应急通知后,相应的应急工作组人员必须于15分钟内赶到应急集合点,本预案根据事故现场,于食堂大门口开阔地带设置集合点。

1.5.4.2.3应急处置

台风、暴雨灾害发生后,应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1)后勤保障组调集车辆,运送救援人员到达集合地点。

2)通知应急工作小组人员到位。

3)应急办与应急工作小组取得联系,了解事故情况及救援情况,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4)应急办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灾情会商,分析可能发生的情况,确定抢险方案。

5)各应急工作组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在应急办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与抢险救灾。

6)抢救的原则是:第一确保人身安全,第二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7)应急办根据灾情情况,必要时可请地方应急组织给予支援。

3)现场救援措施

1)事故发生后,由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应急办汇报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2)应急办到达现场后,及时向现场指挥人员了解救援进展情况,接管现场的指挥工作。

3)暴雨引起洪水进入洞室时,项目部抢险小组按照命令,在负责管辖的洞口利用储备沙袋砌筑挡水围堰,或调用装载机、自卸车等设备将黄土运输至洞口砌筑围堰,阻止雨水倒灌进入洞内,同时还应加强岩壁渗水引排,防止围岩坍塌,并及时将围岩渗水抽排至洞外。

4)暴雨引发边坡坍塌、水土流失事故时,在确保人员、设备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等大型机械设备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开挖临时沟渠,修筑挡水围堰,将暴雨导致洪水引排,防止边坡坍塌或水土流失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5)如有人员伤亡或被困,应及时将受伤或被困人员救出并转移至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同时与当地医疗急救机构取得联系,请求派出救护车辆赶赴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实施进一步救治。

1.5.4.3应急结束

当灾害现场得到控制,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开展的必要时,应急状态结束。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每个等级的应急结束工作分别由相应处置主体宣布。

应急结束后,相应处置主体应做好后期处置工作。

1)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解除台风警报时,项目部提出灾后恢复工作要求。

2)各班组对各自的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进行恢复,由班组安全员、班组长对各班组范围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项目部,等应急办组织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3)项目部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1.5.5应急保障

1)防洪防汛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2)保障防洪防汛值班人员、处置现场及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通信通畅,应急办所有人员及各应急工作组组长的手机保持每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3)项目部组建应急抢险队伍,确保应急时的力量充足。

4)个人防护装备、车辆等应做好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5)与业主建立联系,必要时请求援助。


危险源所涉及的专项应急预案

序号

类别

项目

重大危险源

风险等级

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

涉及的专项应急预案

1

施工作业类


围堰拆除作业

重大风险

坍塌

1.4坍塌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建筑物拆除工程

2

设施场所类

供电系统

临时用电工程

重大风险

触电

1.2触电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

围堰

围堰工程

重大风险

淹溺

1.1淹溺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1.5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